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钓鱼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建设地点

兴化市钓鱼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10月29日 0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17时3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正式预算价
(万元)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本 标 段
计划工期

****************-BD-001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施工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850.0981

300天

****************-BD-002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工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939.1537

300天

****************-BD-003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施工类-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 兴化市钓鱼镇檀孙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919.0736

300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施工期间,由监理企业和招标人工地代表按照施工企业实际完成单位合格工程价款的60%付款(每次付款必须有土地平整项目完成超过土地平整总量25%,最后一次付款时,土地平整项目必须完成土地平整总量的100%),直至工程全部结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5%质量保修金外余款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时中标单位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标段拾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16年11月22日 09时30分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会员系统获取子帐号)。
6、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不采用二合一评标)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承诺书(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详见公告附件第一条2.7项规定)
9、本项目如为多标段项目,投标人不重复中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是: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
10、其他: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须提供纸质资格后审材料及投标文件。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张工:****-********。。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0月29日 08时30分至 2016年11月03日 17时30分,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市钓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周先生

电话

138*****339

联系人

136*****975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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