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件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理交易公告

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件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理交易公告

1.条件

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大件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厂)监理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古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行政监督部门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宁德市古田县
2.2?控制价(估算价):80.0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80.0765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1)、土建部分工期暂定为270个日历天;机电安装部分工期暂定为12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 保修阶段服务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算基数为4700万元,根据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下浮30%收费,即:78.1+(120.8 - 78.1)÷(5000 - 3000)×(4700 - 3000)×1×1×1×(1 - 30%) = 80.0765万元;其中土建部分监理费为:35.5931万元,机电安装部分监理费为:44.483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3.3?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含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且不低于乙级(含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2).本项目有土建部分子项及机电安装部分子项。土建部分子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机电安装部分子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投标人须上传拟担任本项目的2名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备案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4).监理人未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不得更换已备案人员。监理人员更换应符合“闽建建[2018]36号、闽建建〔2018〕37号”文件相关内容规定,此外监理单位确需要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所更换人员资格、职称、业绩不得低于原来报备的相应人员。未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更换已备案人员的,总监更换一次扣监理费*****元,专监更换一次扣监理费*****元,其他人员更换一次扣监理费*****元。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古田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古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古田县六一四中路8支二弄15号
联系人:刘振韬
联系电话:173*****828

古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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