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支行尾箱寄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饶支行尾箱寄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项目【广饶支行尾箱寄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
广饶支行尾箱寄库项目
二、招标编号:
【SDDZ2024-201#】
三、项目情况:
中国银行广饶大王镇支行、广饶孙武路支行、广饶支行营业部等3个营业网点的尾箱款包施行代理寄存。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广饶县域内唯一一家开展办金融机构寄库业务的单位;符合我行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或者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对项目或供应商有限制性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费用预算及预算依据
广饶支行有广饶大王镇支行、广饶孙武路支行、广饶支行营业部等3个营业网点,每个营业网点每年按人民币5万元收取寄库费,一年共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交货期:详见单一来源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详见单一来源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以采购合同为准】】
(一)采购流程:
【发布单一来源公告--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现场开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供应商经营范围,应是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具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属外地驻山东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应有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和法人愿意承担分公司违约责任的承诺书。
4、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谈判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4.项目分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单一来源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 售:广饶支行尾箱寄库项目单一来源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同类型项目业绩一份。
售 价:0元人民币
地 址: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中银大厦3楼
联 系 人:邵女士
联系方式:0546-*******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shandongdezhong.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无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本项目无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46-*******
举报邮箱:dyjwbgs_sd@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南一路270号中国银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栋303
邮 编:******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186*****377
电子函件: sdde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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