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排风系统安装工程。
2.项目概况: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职工食堂位于该中心地下一层,其洗碗间、消毒间以及储物间均无窗户,且未安装排风系统。为确保食堂用电安全与食品卫生,保障职工食堂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现采购增设排风系统,排除食堂电力中的安全隐患,以及保障食堂食品安全。
3.项目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负一层职工食堂)。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最高限价:14万元。
7.采购方式:询价。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3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结算审核报告结果支付项目尾款。
10.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合理性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人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自行在本页面下方下载获取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清单。(注:此次招标包含配电部分费用,供应商现场勘察后再行综合报价,配电部分施工安装需满足现行消防、用电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要求:报价人依据招标文件内容自拟报价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需求内容响应承诺函等(需密封),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密封)。
2.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
3.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11楼1118办公室(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
五、现场勘察
1.勘察时间:2024年10月24日15时
2.勘察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负1层职工食堂(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
3.勘察联系人:代老师 139*****462
现场勘察仅组织一次,请投标人准时到达勘察地点,未按时参与者过期不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结果公示
最终中选结果请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看。
八、项目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18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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