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辅导中心创建及运营项目比选邀请函

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辅导中心创建及运营项目比选邀请函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辅导中心创建及运营项目比选邀请函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辅导中心创建及运营,采取比选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比选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具 体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社区精神障碍康复辅导中心创建及运营项目

2

采购方式

比选

3

采购人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联系人:龚明祥

电话:025-********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9.4万元

5

比选文件获取

受邀请的供应商确认参加比选的,请于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按照邀请函上的要求回复邮件填写报名材料确认参加,否则参选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6

参选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15:3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区民政局805室

7

参选文件数量

1份

8

文件有效期

参选报价截止时间后六十天

9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主要采购内容

(一)能力建设

1、精康工作人员培训

每月对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每次培训包含2-3个培训主题。

2、宁康家园、宁康驿站辅导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分别开展集中辅导与实地辅导工作,跟进各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建设情况,重点指导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创建工作,确保符合省市验收标准。

3、考察学习

组织区、街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辖区精康工作服务组织及员工,不定期到南京市、省内或省外相关区康复指导中心、宁康家园、宁康驿站,进行精障社区康复工作交流学习。

(二)日常管理

1、工作总结

2、月度例会

(三)阵地建设

辅导中心、宁康家园、宁康驿站氛围营造、制度建立。

(四)精康政策和工作宣传

1、根据精康领域特定的日期,提前规划宁康家园、宁康驿站月度活动,确保主题统一。

2、宁康家园、宁康驿站活动标识统一

(1)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围绕月度主题开展活动,活动开展中工作人员须穿精康工作人员马甲,横幅或者PPT上体现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字样。

(2)精康志愿者服装统一化。

3、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宣传统一

区宁康家园、宁康驿站每月10日提供的工作台账进行精选汇总,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宣传。

4、精康服务重点活动宣传

(一)10月开展精康宣传月活动;

(二)12月年度精康服务优秀案例及征集、精康工作总结表彰会。

四、项目目标

根据《南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采购指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创建辅导中心。开展工作,制定《建邺区精康工作指引》。辅导中心组建“建邺精康联盟”,由区民政相关条口领导为联盟名誉主席,辅导中心负责人为主席,设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联盟成员包括宁康家园和宁康驿站主要负责人,各街道精康工作人员,各卫生院精康医生。公开邀请经营范围里有精康服务、心理健康服务、残疾人服务等内容的社会组织以及热衷于公益事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的公司性质的单位加入”建邺区精康机构库”,旨在为精康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促进他们个体康复以及社会融合。

对接省市精神康复中心的日常工作及临时性业务的处理。组织精神康复工作人员的年度培训、参观考察,指导和规范全区各社区省级康复点、各宁康家园、宁康驿站、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工作。加强建邺区社区精神康复体系的建设,确保应享尽享。

五、成果产出

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各部门所属责任、资料汇编等其它宣传材料按工作进度而落实。

六、知识产权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传播、复制。

七、参加本项目单位的要求

1:如确认参加本次比选,请在11月11日17:00之前回复邮件至*********@qq.com,并附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比选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00-15:30 请比选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送达: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区民政局805室。

3: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4.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资料打印费、以及其他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4年 11月 6日


标签: 创建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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