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2幢306室房产三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2幢306室房产三年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点整,在温州汇丰拍卖行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2幢306室房产三年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县前头县前大楼2幢306室

153.41

住宅

12.55(保留两位小数)

2.31

3

0.7

10个工作日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消防安全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0.7万元。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19*******,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逾期无效。

2、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7天付清。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0.7万元,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账号:5294 2925 0165 8;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鹿城支行),并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企业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完成“浙交汇”平台实名注册等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汇丰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置业公司咨询电话:0577-********

置业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

铁投集团业务举报:0577-********

铁投集团纪检举报:0577-********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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