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及概念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及概念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及概念编制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4〕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翔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翔凤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望水村、飞机片区、狮立坪村 建设规模:项目一是翔凤镇活水片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用地面积3460.34平方米,新建1栋交易市场3996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安装广告牌等。项目二是翔凤镇农产品产业园--狮立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地块一:其用地面积*****.25平方米,拟新建2#综合楼*****.42平方米,3#生产厂房*****.8平方米,4#生产厂房*****.8平方米,5#生产厂房*****.8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2)地块二:其用地面积*****.9平方米,拟新建1#综合楼4863.28平方米,1#生产厂房*****.8平方米,2#生产厂房*****.8平方米,1#仓库9454.4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项目三是翔凤镇农产品产业园--飞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1)地块三其用地面积*****.78平方米,拟新建2#综合楼*****.42平方米1#生产厂房*****.80平方米,2#生产厂房*****.8平方米,3#生产厂房*****.80平方米,4#生产厂房*****.8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2)地块二:其用地面积*****.9平方米,拟新建1#综合楼4863.28平方米,5#生产厂房*****.8平方米,6#生产厂房*****.8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来凤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初步设计及概念编制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 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5年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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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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