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农业农局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7: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楼2单元1103室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楼2单元1103室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晓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016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农业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女士、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晓洁、157*****016 |
项目概况
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
项目名称: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寿宁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 6号)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方式:(1)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2)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qq.com)并及时致电157*****016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楼2单元1103室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楼2单元1103室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廖淑娟 | 开户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农业农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联系方式:叶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彭晓洁、157*****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洁
电 话: 157*****01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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