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村镇兰城村、高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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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高村镇兰城村、高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3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高村镇兰城村、高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4-314
项目名称:高村镇兰城村、高村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0万元
最高限价:31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16 316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到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将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htglzx017@1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后,与本项目联系人联系。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 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 开户行账号:771*****801*********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馨凯广场7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

天津市鸿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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