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服务采购公告
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综合数据采集系统部分功能改进及调试
二、项目内容
1) 配合甲方完成直升机模块监测模块功能改进;
2) 配合甲方完成环境系统监测模块功能改进;
3) 配合甲方完成人员定位监视模块功能改进;
4) 配合甲方完成非技术能力数据监测模块功能研制;
5) 配合甲方完成定位标签管理模块功能改进;
6) 配合甲方完成生理数据采集设备管理功能研制;
7) 配合甲方完成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项目文档编制
8) 配合甲方完成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测试问题闭环工作
9) 配合甲方完成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与其他系统软件的调试工作
10) 配合甲方完成综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验收工作
11) 常驻现场服务人员不低于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开发、实施工程师不低于5人
三、企事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报名,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价单;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406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010*****270 138*****229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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