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语音笔记本设备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语音笔记本设备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我办于2024年10月9日发布了《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语音笔记本设备采购的比选公告》,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故重新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语音笔记本设备采购 二、采购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介绍 根据采购单位会议使用需求,采购一批语音笔记本,满足线下会议使用需求。本项目不分包,不转让。 采购数量:12 ;单位:台。 采购设备及附件清单(4项)
备注: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按扣分处理;非▲项为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按扣分处理。 四、项目服务时间 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毕,并提供售后服务。 五、项目经费 不超过6.5万元。 六、承接机构资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符合项目内容相关业务资质的单位。 七、比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递交比选文件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24号2号楼312室,逾期不再受理。比选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侧面应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 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符合资质要求机构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服务机构。比选结果将在确定服务机构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示。 八、提交材料 机构资质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本人证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承诺函,报价函,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附相关证件)等文件。(备注:参选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每页均须盖有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 2.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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