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粮库不锈钢扶手工程
芳桥粮库不锈钢扶手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桥粮库不锈钢扶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申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芳桥街道通政路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钢楼梯、无障碍通道扶手、楼梯栏杆、防护栏杆等
2.3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4最高限价:******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组织部门、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组织部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12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5.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 2024 年 11 月 6日8:30至 2024年 11月 8日16:30止(北京时间),联系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采购文件费)且由投标单位对公结算账户进行转账。
账户名称 | 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宜兴支行 |
账 号 | 408*****010******* |
4.2报名单位联系工作人员(QQ:*********),并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联系电话、邮箱)、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连续三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营业执照;⑥资质证书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
注:(1)部分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最终价款的97%,尾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申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151*****838
招标组织部门: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路305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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