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管项目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4年市管项目绿色建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湛江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行政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规范绿色建筑监管流程,切实推进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绿建节能相关专项的施工图设计质量,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开展了2024年市管项目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抽查范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通过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形象进度为地面±0及以上)中,结合市管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3个项目,分别为湛江百姓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君临世纪广场、湛江市建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湖龙湾花园和广东朗盛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湖昀时光花园。

  二、检查结果

  本次抽取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总体上都有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并且能够按照要求落实有关技术措施,抽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未发现有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但通过检查发现依然存在以下共性问题(详见附件):

  (一)设计单位在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和节能设计文件时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操作的难度,存在相关玻璃技术参数不易达到、保温砂浆厚度过厚等问题。

  (二)施工图审查单位未按照绿色建筑星级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存在同一个项目绿色建筑基本级和一星级混为一谈的情况。

  (三)建设单位在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时,未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有关要求纳入监理合同。

  (四)设计单位未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设计变更实施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建设)单位的确认。

  (五)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与工程项目相符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方案。

  (六)监理单位未结合工程项目情况和《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来编制绿色建筑监理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作为广东省对绿色建筑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需严格遵守。对违反《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二)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设计文件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工程预验收之前进行。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将所有验收文件归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专篇,存档备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加强整改问题跟踪落实。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查组已告知有关单位或相关人员并要求从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将由市建筑节能综合事务中心负责跟踪落实。本次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是随机抽查中发现的情况,不代表受检工程其他部位不存在其他问题。其他未被抽查到的工程项目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同样要按要求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同时各参建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施工样板引路制度,强化施工技术交底,共同加快推进我市建筑行业低碳发展与高质量转型升级。

  特此通报。

  附件:项目主要检查问题汇总表.docx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绿色建筑 双随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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