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抗结核药品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FDC)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1.药品规格:
H75mgR150mgZ400mgE275mg(30片/盒)
或H37.5mgR75mgZ200mgE137.5mg(60片/盒)
★2.药品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为2年或有效期高于国家药典规定的最高标准。(必须按规定的技术规格进行生产,在药品的有效期内能够保证药品的质量)
3.药品包装: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该包装材料中的“药品包装用铝箔”和“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的生产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3)所有包装箱、包装盒上均需印有“政府提供 免费药品”字样。
★(4)供货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4.药品质量:
(1)供应商所提供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药品,供应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3)供货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药品配送:
(1)所有招标药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仓库。
(2)运输所需费用(含保险金等)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发送货物之前,成交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提供发货时间表。
(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制定的配发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正常用药。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厂检以上(含厂检)的药检报告书。
★6.药品验收:
(1)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验收标准以及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有矛盾则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2)验收方法:
1)每批次供货时均应提供产品质量检定报告书,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联合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破损,成交供应商应立即予以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最终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中标人应按照中标合同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浑南区金枫街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邮箱地址: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双、刘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