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起草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0573-********(市生态环境局)
0573-********(市公安局)
附件:《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
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
当日22:00-次日6:00限行。
三、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一)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支队一大队或二大队申领通行证。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特此通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月**日
标签: 大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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