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大兴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平谷区大兴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平谷区大兴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谷区大兴庄镇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工作内容:包括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北京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及应用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和顶层设计要求,全面分析平谷区大兴庄镇具备开展VEP项目所具备的优势条件、工作基础和重大意义,研究提出大兴庄镇开展VEP项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路径和主要目标等总体思路,通过调研和讨论确定平谷区大兴庄镇VEP的空间范围和相关主体,系统编制平谷区大兴庄镇VEP项目边界内全生态资源清单、可价值实现的生态产品清单和辅助价值实现的要素清单等“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以生态为导向的最优项目经营开发模式,开展平谷区大兴庄镇VEP项目价值评估,积极探索VEP评估结果多场景应用,并提出保障措施等内容。
2.3最高限价:******.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9室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200元
4.5其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持以下资料1套进行现场确认,包括: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事宜须包括比选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
5.2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405室
5.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三府庄村西
联系人:郭晓璐
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联系人:贺春霞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163.com">B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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