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署岸发〔2017〕259号)的规定,“地方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在地方口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单一窗口’在本地的运行服务和保障工作”。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依托于宁波电子口岸平台进行建设的,“单一窗口”平台复用了宁波电子口岸平台已有的软件产品、硬件设备以及网络、基础设施、软件项目及运营体系、客服体系等各方面资源,因此“单一窗口”平台的运行维护必须与宁波电子口岸平台的运行维护相结合,无法独立完成。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中涉及口岸进出口敏感数据及海关、海事、边检等监管单位执法数据,有较强的数据保密性要求,按照监管部门的安全与技术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数据接口只对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开放,其它公司不具备对接监管部门数据的要求和条件。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特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7-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 系 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574- ********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办公楼8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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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项目 单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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