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街道八采路路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浦街道八采路路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旺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浦街道八采路路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WBL-2024-TP*****
2.项目名称:江浦街道八采路路灯及附属设施维修工程
3.采购需求:根据浦口区精品线路考核及居民出行的实际需求,对华光社区八采路沿线损坏的路灯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4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资金来源:街道财政
6.工程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劳动合同、最近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有效的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②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WBLQY@163.com),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邮件发送成功,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投标人发送邮件时需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纸质版于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于代理公司。如需纸质版谈判文件支持邮寄到付。
(3)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金融大厦1栋1602室
(4)招标文件提供: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金融大厦1栋1602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左右,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出席。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https://njgc.jfh.com/)进行注册登记并上传规定的资料。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勘查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组织集中勘查现场。采购人在2024年11月12日09:30-10:00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集中考察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3.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word版本和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童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旺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金融大厦1栋1602室
联系方式:133*****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3*****596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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