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机关第二招待所、某招待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机关第二招待所、某招待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机关第二招待所、某招待所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ZBDD-F0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项目预算:第1包:230万元;第2包:240万元; 3.最高限价:第1包:230万元;第2包:24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第1包、第2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即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加第二包的评审),评审时先评审第1包,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2.投标供货商必须在北京地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的证明材料,场所为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若场所为租赁,则需提供在2024年3月1日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银行卡支付凭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军采网注册; (十二)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5室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2.投标供货商必须在北京地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的证明材料,场所为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若场所为租赁,则需提供在2024年3月1日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银行卡支付凭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文化园1号楼102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 申领材料仅作为申领招标文件依据,评审时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审查为准。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供应商应按包提供资料。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aobiaoyishi@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包提供资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瑞繁 联系电话:010-******** |
标签: 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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