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黄公路舒洪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黄公路舒洪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黄公路舒洪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GT2024-08
本招标项目平黄公路舒洪段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平黄公路舒洪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4〕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04-01-******,施工图设计已由缙云县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卷号:浙丽缙交许〔2024〕*******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舒洪镇平黄公路与振中路平交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自东向西沿老路布设,终点至舒洪镇中一北路,并顺接仙居至庆元公路缙云舒洪至船埠头段公路起点段,终点桩号K0+645.259,对原有平黄公路舒洪段二级公路进行扩建提升,总里程约0.645千米,实施范围约32.15亩。原平黄公路舒洪段为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8.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7米),扩建提升后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为21.5米(行车道宽度15米)。全线共设小桥1座:全长28.47m;设涵洞88m/4道,其中圆管涵84m/3道,盖板涵接长4m/1道;平面交叉2处。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一级(困难路段采用二级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1.5m,桥梁宽度:有效净空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起讫桩号K0+000-K0+645.259,线路全长0.645公里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线路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304日历天(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50%;(2)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考核资格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如有)。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伟标,电话0578-*******,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1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13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及《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缙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缙建建〔2023〕27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8幢 ?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联系人:陶工 联系人:刘工、马工
电 话:0578-******* 电 话:0578-*******(137*****055)
行业监督部门: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第十一层
邮 编:******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8-*******
缙云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06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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