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尖镇丽安村王家塘蔬菜基地一期温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羊尖镇丽安村王家塘蔬菜基地一期温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羊尖镇丽安村王家塘蔬菜基地(一期)温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羊尖镇丽安村王家塘蔬菜基地(一期)温室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755.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单体大棚109座、超宽体大棚3座、连栋大棚7座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 18时 至 2024年11月11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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