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应急监测车、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水质应急监测车、紫外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水务局车载式现场应急水质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b)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c)A包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被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d)A包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在上海市可以上牌(e)B、C包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的经营许可证、注册证、制造许可证、制造厂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件。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7-00022
招标项目:上海市水务局车载式现场应急水质检测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共有3个包,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全部包 A包:水质应急监测车1辆(高顶) B包: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器 C包:总有机碳测定仪器(TOC);紫外分光光度计;加热消解器;台式浊度仪;便携式余氯/总氯分析仪;现场检测试剂盒;数据处理设备等
交付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新大楼403室
交货日期:2007年5月25日
交付状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02月06日(星期二)09:30起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7年02月28日(星期三)10:00之前送达,同时应将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7年02月28日(星期三)10:1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傅旭明
电话:***-********
传真:********
Email:fxm@sh-procuremen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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