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石围塘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比选公告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 号)、《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荔湾区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补助经费使用和促进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荔人社函〔2022〕6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运营石围塘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围塘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运营
(二)项目地址:石围塘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三)项目期限:两年
(四)项目经费:预计10万元/年,最终以通过年度评估考核后上级划拨的专项经费为准,如因政策性原因终止项目,上级无划拨专项经费则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等。
(二)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四)人员要求: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号)及《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三、服务机构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服务机构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
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比选工作由石围塘街道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合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遴选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我街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四)公告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五)交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68-1号二楼
(六)联系人:顾小姐 联系电话: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家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