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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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亭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拟处置毁损无法使用且无维修利用价值的公务车辆,现需有资质的专业资产回收公司对已报废的该车辆(见附件)进行回收,有意向的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根据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已报废的公务车辆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按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寄材料报名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文明北路原武装部宿舍办公楼203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邮编:******

  联系电话:0898-********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 处置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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