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项目
择优选择维修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JGWLXGC24-BGS002)
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缺少会议室,经调查后计划将院内闲置房屋进行修缮改为车间会议室,并对车间其他房建设施使用中存在的零小问题进行维修处理。由于院内闲置房屋建成时间较早、闲置多年,房屋状态较差,需要翻修屋面、更换门窗、接入水电暖等设施,经审价测算预计发生维修费用29.1249万元。为保障项目合理合规、及时顺利开展,经我段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将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项目参照业务外包的形式,在国铁商城进行信息公示后,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项目维修单位。
2.1项目名称
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施工地点: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
主要工作内容:车间院内硬化,会议室重做瓦屋面、更换门窗、重铺地砖、室内刮家、外墙保温及涂料、接入水电暖设施,车间更换院大门等项目。(工作量详见工作量清单)
2.3 项目预算(含税):29.1249万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修缮工作。
2.5质量目标
项目质量目标参照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房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2.6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建筑装修工程要求,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专业资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房建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能相互串标,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 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申请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房屋建设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9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3.10 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第三方培训资格证书。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 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4.3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5 近三年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4.7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8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4.9 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4.10 现场勘察确认单(见附件)。
4.11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工作量清单编制的项目预算报价表。
5.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1 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5.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5.3 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申请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 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5.5 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6.申请报名
6.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4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qq.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6.2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72小时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qq.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鹏0474-******* 李志腾0474-*******
内部监管部门:集宁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0474-*******
附件:1.申请承诺书
2.现场勘察确认单
3.维修工作量清单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申请承诺书
集宁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集宁工务段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项目择优选择维修单位(公告编号:JGWLXGC24-BGS002)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办理收付款事宜。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土牧尔台车间房屋修缮(清单).zip附件2:现场勘察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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