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103******)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2.项目规模: 对位于和硕县清水河路北侧宝鑫大厦3-5层6503.86平方米、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原团结社区综合楼3-4层3024.44平方米的房屋改造成符合保租房标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103******001001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和其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取提供年限的平均值作为评审依据,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等,(须符合国家人员配备标准)。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 2 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 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 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视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0:00到 2024年11月13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化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668;和硕县住建局招标办:0996-*******;(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和硕县金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硕县 地 址:和硕县
联 系 人:阿孜古丽 联 系 人:黄梓轩
电 话:152*****706 电 话:193*****1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103******)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硕县
2.项目规模: 对位于和硕县清水河路北侧宝鑫大厦3-5层6503.86平方米、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原团结社区综合楼3-4层3024.44平方米的房屋改造成符合保租房标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652*****103******001001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和硕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和其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取提供年限的平均值作为评审依据,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 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等,(须符合国家人员配备标准)。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 2 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 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 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截图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视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0:00到 2024年11月13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化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668;和硕县住建局招标办:0996-*******;(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硕县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和硕县金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硕县 地 址:和硕县
联 系 人:阿孜古丽 联 系 人:黄梓轩
电 话:152*****706 电 话:193*****1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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