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S2024-10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临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321.32万元,招标人为新盈镇
仓米村委会典片村民小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4242.88 ㎡(约 51.4 亩),用地分为B-
01地块、B-02地块、C-01地块、C-02地块、C-03地块和E-
04地块共六块用地。其中B-01地块、B-02地块用地面积约 39
亩,总用地面积约 25986.51 ㎡;C-01地块、C-02地块C-03地块和E-
04地块用地面积约12.1亩,总用地面积约8256.37㎡。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696.
05㎡。各地块建设指标及规模见如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与工程
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
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
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或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
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
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含本数)家。
3.8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
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
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在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
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
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
知)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盈镇仓米村委会典片村民小组
地 址: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6130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联 系 人: 简先生
电 话: 0898-6860250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盈镇渔业三产融合项目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盈镇仓米村委会典片村民小组
,建设资金来自 物流中心工程费用 733.50
万元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其余资金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南侧,省道S306 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4242.88 ㎡(约 51.4 亩),用地分为B-
01地块、B-02地块、C-01地块、C-02地块、C-03地块和E-04地块共六块用地。其中B-
01地块、B-02地块用地面积约 39 亩,总用地面积约 25986.51 ㎡;C-01地块、C-
02地块C-03地块和E-
04地块用地面积约12.1亩,总用地面积约8256.37㎡。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696.05㎡。各地
块建设指标及规模见如下:
1、B-01地块总用地面积21499.98㎡(约32.03亩),总建筑面积14439.
80㎡;建设规模:两栋一层的生产厂房(主要生产渔网及渔具),其中1#生产厂房和2#生
产厂房建筑面积均为7219.90㎡。
2、B-02地块总用地面积4486.53㎡(约6.7亩),总建筑面积 3696.
45㎡;建设规模:一栋三层的物流城、一栋单层的冷库及厂区配套设备房。其中(1)物流
城建筑面积为2580.84㎡,主要作为渔具仓库、用于原料及成品的装卸货;(2)冷库建筑
面积为877.
40㎡,为本地海产品的销售、仓储、转运等提供便利;(3)厂区配套设备房建筑面积为23
8.21㎡。
3、C-01地块总用地面积1655.32㎡(约2.5亩),总建筑面积
1972.20㎡;建设规模:一栋三层的商业楼。
4、C-02地块总用地面积2398.72㎡(约3.6亩),总建筑面积
2862.60㎡;建设规模:一栋三层的商业楼。
5、C-03地块总用地面积3023.59㎡(约4.5亩),总建筑面积
2862.60㎡;建设规模:一栋三层的商业楼。
6、E-04地块总用地面积1179. 74㎡(约1.8亩),总建筑面积 862.
40㎡;建设规模:一栋单层的村民文化活动中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所有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相
关设计审批等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包括项目及相关附
属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配合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竣工
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83213200.00元,其中设计费:2269800.00元,建安费(含设备):80943
4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9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合
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
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
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
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
市(2020) 94 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含本数)家。
3.8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06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盈镇仓米村委会典片村民小组
地 址: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76130884
招标代理: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联 系 人:简先生
电 话:0898-686025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