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河南城建学院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河南城建学院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城建学院小额零星维修工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期限:2年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及内容:

标段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

房屋维修项目

第二标段

园林绿化维修项目

第三标段

电力维修

第四标段

精装修项目

第五标段

施工监理项目

注:每个标段选三~五家定点单位,负责20万以下小额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6、持有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5年9月份—2016年7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8.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依法纳税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含叁级),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6、持有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5年9月份—2016年7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8.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依法纳税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电监会颁发并认可的四级以上(含四级)承装(修)、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电力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5、持有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6、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5年9月份—2016年7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依法纳税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网上可查询)。

6、持有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7、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5年9月份—2016年7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在报名期间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8.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依法纳税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书。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壹套报名。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及时间:河南城建学院行政楼414室;2016年10月 31日至2016年11月4日(双休日除外)17:00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河南城建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河南城建学院行政楼4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单位 维修工程 小额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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