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站所及服务区等新建改扩建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收费站所及服务区等新建改扩建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14号)批复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发行湖北省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项目法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收费站所及服务区等新建改扩建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武汉市境内。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孝感市大悟九里关(鄂豫界),与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段对接;终点位于武汉西枢纽互通衔接京港澳高速公路与沪渝高速公路共线段。本项目按全部控制出入、全立交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94米/20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6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总里程157.79公里。
其他:本次对2处新建服务区、2处拆除重建服务区、2处改扩建收费站、4处拆除新建收费天棚及配套用房,1处新建智慧监控中心等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录7。
2.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新建服务区、拆除重建服务区、改扩建收费站、站所维修、拆除、新建收费天棚及配套用房、智慧监控中心等房屋建筑工程(不含:附属区及收费广场场坪、收费站院内道路及绿化、收费广场收费岛、加油加气站、光伏发电设施购置与安装;服务区路基、路面、护坡、场区外排水沟)的:(1)建筑总图工程、原有房屋建筑单体的拆除与清运、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维修工程、污水接市政管网及排污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房建消防工程,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工程(含充电桩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土建基础、车棚、防雷、防静电、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交安标线、低压电缆等设施),智慧监控中心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基本装饰装修、景观,以及服务区加油加气站水电接口与新能源光伏建设管道预留预埋等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安全检测(如有)及缺陷修复等工作。(2)场区外施工相关手续办理、配合招标人完成图审审查、接受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相关工作、交(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备案、消防验收、节能验收、项目涉及的证照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GAFJ-3标段、JGAFJ-4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录7。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其中:JGAFJ-3标段:约*****万元,JGAFJ-4标段:约*****万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中标资格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同时,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在定标环节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剩余标段的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对应的房建工程施工标段投标,前述对应关系见招标公告附表1。(5)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在相应标段均应上传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中标顺序承诺函”,且两个标段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应保持一致,若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中标顺序承诺函”中填写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不一致时,以标段编号序号靠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0层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7-********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及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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