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轨道及机电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轨道及机电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轨道及机电工程(监理)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7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六号线东调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六号线东调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起于既有6号线终点站万寿站,终于长乐的十八孔闸站,主要线路走向沿道庆路—漳江路~国际双语学校。线路全长5.549km,采用地下线敷设方式,设车站5座(含换乘站2座),东调段不再新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和主变电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万寿站(不含)~十八孔闸站)轨道及机电工程监理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①轨道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铺轨控制网测量和铺轨施工测量、整体道床铺设、各类减振轨道结构铺设、无缝线路铺设、道岔铺设、疏散平台、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轨道加强设备、车挡、钢轨涂油器及附属设备安装、6号线东调段工程与既有6号线衔接及改造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及初期运营之前线路保修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②机电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全线所有车站、区间的供电系统(含接触网工程、变电所工程)、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含ISCS/BAS/AC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安检设备系统、电扶梯和站台门、6号线东调段工程与既有6号线衔接及改造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全过程的招标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BIM平台建设的配合工作;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及初期运营之前线路保修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0127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91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若业绩为高速公路业绩的,则为交工验收,下同)合格的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或供电系统或弱电系统施工监理业绩(①轨道工程应包含正线轨道工程;②供电工程应包含正线架空接触网或变电所工程;③弱电工程应包含正线通信或信号工程;④如仅为改造、维修项目,其业绩不予认可) ,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国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或供电系统或弱电系统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业绩(①轨道工程应包含正线轨道工程;②供电工程应包含正线架空接触网或变电所工程;③弱电工程应包含正线通信或信号工程;④如仅为改造、维修项目,其业绩不予认可) ,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5 18:00:00至2024-11-12 18: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六号线东调段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福州地铁鼓山车辆段,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

电子邮箱:fjtc********@163.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刘湘锴、陈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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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福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轨道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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