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材料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材料招标公告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9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32%,企业自筹8 %,银行贷款 60%,招标人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材料采购招标;

分3个标类,8个标段,即水泥标类(水泥1标、水泥2标、水泥3标)、钢筋标类(钢筋 1 标、钢筋 2 标、钢筋 3 标)、钢绞线标类(钢绞线1标、钢绞线2标)。

供货地点在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惠州市。

预计供货时间2017年1月~2019年 12 月,因本工程设有先行标,则水泥3标、钢筋3标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

2.2标段的划分和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供应商)。

3.2 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供应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1个水泥品牌最多允许两个投标人(即两个供应商或者一个供应商和一个生产厂家)申报参加本次投标。1个钢筋品牌最多允许三个投标人申报参加本次投标。钢绞线标只允许生产厂家使用自产品牌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具备下表中所列的能力。

标段类别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

不少于(万吨)

钢筋
1000
200

水泥
1000
300(旋窑水泥)

钢绞线
8000
5

注:水泥标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且生产厂家至少有三条日生产熟料均不小于5000吨的旋窑水泥生产线,同一品牌不同生产厂家的旋窑生产线不允许合并计算;同时须具备旋窑P·O52.5和P·II52.5水泥的生产能力;若投标人或生产厂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钢筋、水泥、钢绞线3个标类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不分标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3.8如投标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使用AA级的单位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报名后,仍须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了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及强制性标准审查的投标文件情况下,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3.9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2,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彩色复印件;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盖章的彩色复印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盖章的彩色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供应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投标人按所投标类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所投标类分别递交上述报名资料。

4.3每本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林云彦、钟爽、古广军

电话:***-********189*****136

传真:***-********

2016 年10月29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清远 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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