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采购邀请函

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采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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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采购邀请函
(招标编号:GKCS2024-2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被邀请谈判
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2)被邀请谈判人须为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的代理。
(3)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止, 被邀请谈判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被邀请谈判人近 3 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出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被邀请谈判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被邀请谈判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
处罚期内。
(10)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在使用的国
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
判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
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2)被邀请谈判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
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0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邀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地 点:线上报名,添加 QQ:2531110755,咨询购买采购文件(注:请在以上发售采购
文件文件时间内添加 QQ 咨询,添加时备注“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可
简称项目名称,如一直未回复请联系代理公司联系人)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
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
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在开标前的两个工作日内提交)。
(注:以上资料请准备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旁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旁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现对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
程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前来参与。
1. 项目编号:GKCS2024-29
2. 项目名称:澄迈支行辖属文明路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3.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 家。
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 45 个自然日完成施工、检测、验收。
保修期:两年
4.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898-66562501
信函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十楼 1102 房
5. 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
采购的项目。
6.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9:00(北京时间)
7.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旁会议室
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集中采购团队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
请以信函的形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房
邮  编:570100
电  话:0898-66562185
电子信箱:jzcggl_hi@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肖女士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地 址: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13 房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898-665621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2 号春江壹号 A1205 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5103606696
电子邮件: 25311107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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