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邀标公告
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1.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1.3招标内容: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75万元。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0月。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邀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城南新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 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3.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4、获取邀标文件后,因故的确需要放弃投标的须递交书面放弃函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龙广场D1楼406室;无故放弃投标不递交书面放弃函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10月29日8:30至2016年11月
1 日17: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材料除入库备案表外请自行装订成册,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至盐城市新龙广场D1#楼4楼406室报名。
8、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应亮
联系电话:137*****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190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区1602
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
时间:2016年10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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