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苗场整体搬迁(二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鱼苗场整体搬迁(二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华县鱼苗场整体搬迁(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6〕2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五华县鱼苗场,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拟新建鱼苗养殖塘28亩,完善场内机耕路并硬底化和绿化、污水沟建设、水沟完善、安装不锈钢安全栏杆等。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维修工程等。2.3招标参考价:321.45万元。2.4工程地点:五华县横陂镇叶湖村。2.5建设工期:总工期120天(日历天)。2.6承包方式: 按实结算下浮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 3.2信誉要求: 3.2.1、自2016年4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不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用人单位聘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6年7、8、9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4.1.2~4.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1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12、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1.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 2016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1 日 8:30 时至 11:30 时,14:30时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28 日 下午15:3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招标人(盖章):广东省五华县鱼苗场办公地点: 五华县横陂镇叶湖村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486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 日期:2016年 10 月 2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