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结算审核服务承担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儋州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结算审核服务承担机构的公告

为确保我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验收结算服务承担机构,现将有关项目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儋州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项目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审核。

(二)项目地点:儋州市内。

(三)项目实施:本项目共6个子项目,总投资925.5万元,根据《儋州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市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6个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用材质量及规格、整体质量、机械设备等进行验收和项目实际投资额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验收、结算审核意见。

(四)项目报价:不超过4.5万元(超过报价视为无效)。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和公司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资格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三、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请密封后提供)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二)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四)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相关资质或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报价书。

(六)要求投标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密封,报价函单独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4年11月13日17点30分前报到儋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898-********

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市农业农村局六楼农业科技科办公室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结算审核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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