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西畴县思源学校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文山州西畴县思源学校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文山州西畴县思源学校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谢刚
联系电话:189*****390
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待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函)。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以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单位应作出承诺该工程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中标后工程款与人工费进行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采用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由银行按月足额代发(“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依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的承诺函;如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财务补充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3年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5.信誉补充要求:
(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标段)的投标。
注: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信誉相关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过程中对可在相关网站能够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发现存在不良信誉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780.03㎡(约合10.17亩),其中拟建建筑总占地为1590.56㎡,共建设2栋保障性用房,项目总建筑规模为*****.60㎡。每栋拟保障性租赁住房均为地上九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0套);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停车位、供水管网、燃气管网、排水设施、健身中心、绿化等。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招标合同估算价3965.*****万元。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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