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部分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部分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部分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东湖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东湖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9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琳、李洋

项目概况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部分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Y-CG*******

项目名称: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域部分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如为新成立公司未能提供社保记录复印件的可提供承诺函);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⑦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⑧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⑩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xhy2024@163.com)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邮箱;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北寺巷香榭林大厦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联系方式:许东湖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0951-*******            

联系方式:张琳、李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东湖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配套设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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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鸿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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