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编号:FYZC〔2024〕015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配电房维保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方式:简易采购

(四)采购需求:

南琴、柠溪两院区各有高、低压配电系统一套,为保证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可靠性及有效性,院区用电的安全性,需要按配电房设施、设备的维护规范进行维护、保养。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成功报名并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或以上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需按附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 zhfyjjb@zhuhai.gov.cn。要求邮件主题以“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报送。

(二)报名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方式投递,投递前请确保投标文件按要求完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文件袋及快递外包装处均需明确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以快递方式投递的,需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琴路3366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A区10楼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六、公告期限

三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

邮箱:zhfyjjb@zhuhai.gov.cn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公司:
报名包组(如有):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房维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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