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十届上海朗诵艺术节暨2016上海市民艺术节写作大赛总结展演活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第十届上海朗诵艺术节暨2016上海市民艺术节写作大赛总结展演活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十届上海朗诵艺术节暨2016上海市民艺术节写作大赛总结展演活动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等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十届上海朗诵艺术节暨2016上海市民艺术节写作大赛总结展演活动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Dc16205)
3、预算编号:15-588716,15-6112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十届上海朗诵艺术节暨2016上海市民艺术节写作大赛总结展演活动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
7、采购预算金额:694981(国库资金:694981;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0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或含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初审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并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0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文件费500元/本);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2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现场: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现场: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909号丰源大厦1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新松江路909号16层 | |
邮编: | 邮编: | 201620 | |
联系人: | 杨雨清 | 联系人: | 张浩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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