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金洲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和防洪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宁乡市金洲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和防洪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中国水务)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市金洲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和防洪评价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金洲新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和防洪评价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GZC-2024-XJ-18
3、采购项目基本概况: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注明,如未注明,视同为“三证合一。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1月6 日起至2024年11月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写字楼2栋三单元11楼招标采购部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2、本询价文件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 日起至2024年11月8 日。
3、公告发布网站:(https:///)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 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写字楼2栋三单元11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中国水务)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乡市白马桥乡白马桥街道正农村1栋
联系人:余志强
联系电话:0731-********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写字楼2栋三单元11楼
联系人:罗璇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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