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三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三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三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闽中采招【2024】006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三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680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无效响应。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为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属于无效响应。

简化资格证明材(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格式附后。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于2024年11月07日9:00至2024年11月14日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请供应商在查看到招标公告后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进行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7.1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8.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8.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8.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捌佰圆整人民币(¥6800元)。

8.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9.1在递交磋商文件的同时,供应商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评标室(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新楼11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法:152*****595

13.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联系人:陈垚昕、申涛

联系方法:199*****554181*****555

电子信箱:**********@qq.com

网络媒介网址: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附1:

缴交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潭分行

银行账号:203*****900100*****2531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福建,平潭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文化建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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