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关于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建行吉林省分行关于信用卡委外催收项目。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23:59止。
三、入库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公司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在我行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建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四、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总公司基本条件
供应商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5.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信用卡(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6.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7.供应商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
8.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
9.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
(二)分公司条件
在吉林省内有分公司的投标供应商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吉林省内设有分公司(以取得当地营业执照或当地执业许可证为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分行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三)总公司在吉林省内的供应商需要满足总公司基本条件即可;总公司不在吉林省内,且在吉林省内也无分公司的供应商不符合准入条件。
(四)禁止条件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准入:
1.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含总公司和吉林省内设立的分公司,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任一贷记卡、准贷记卡、或贷款账户当前账户状态为冻结/止付/呆账/核销/司法追偿/次级/可疑/损失,视为有不良信用记录,若非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或能提供已还款凭证或说明的,可不视为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含总公司和吉林省内设立的分公司)。
(五)所有报名厂商需要有建设银行账户。
产品或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总公司应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实施所需的硬件设施和物理环境,应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
3.供应商应具有功能健全的催收系统,其中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
4.供应商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应实施网络隔离。
5.供应商应拥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安全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投诉预警和处理机制,具有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务连续性保障能力。上述机制和服务能力需有成文的管理规定。
6.供应商应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我行综合考核规定和协议约定等。
7.供应商应提出在信用卡逾期欠款催收过程中具体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各服务标准和承诺应涵盖从数据接收至数据返还等各个催收环节。
8.供应商必须具备服务质量反馈和服务质量保障的体系,以保障自己的服务承诺得以实现,服务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应答文件中如实描述本公司的服务保障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对供应商的承诺要求
履约保证金10万元,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或履约过程发生不良行为,采购方可按协议规定进行处罚并扣收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扣罚后,供应商应及时补足,该履约保证金在协议终止6个月且委外催收事项完结后一次性退还。
五、材料上传要求
基本资料请按平台注册要求上传,注册后需继续在平台补充如下资料:
(一)公司章程(工商局备案的扫描件,上传至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章程”栏)
(二)财务报表(近三年完整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盖章扫描件,在公司“财务报表”栏分别新增)
(三)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类型证明,在公司基本信息“纳税人类型”-“开票信息”栏编辑)
(四)建行账户(在公司基本信息“企业账户”栏添加)
(五)同类采购成功案例(合同扫描件在公司“案例信息”栏新增)
(六)从事行业所必须有的认定资质(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行业行政许可证书等,扫描件在公司“资质信息”栏新增)
(七)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代理资质(扫描件在公司“资质信息”栏新增)
(八)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资质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扫描件在公司“资质信息”栏新增)
(九)与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有关的产品认证(如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扫描件在公司“资质信息”栏新增)
(十)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等,扫描件在公司“资质信息”栏新增)
注:第七至十项,如不涉及或没有,则无需提供。
六、报名步骤
(一)供应商必须首先在建行龙集采平台上(ibuy.ccb.com)注册成为会员,注册时请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对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等信息进行维护。
(二)提交客服审核后,请邮件发送至下方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邮箱,注明联系电话,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注册会员成功不等于报名成功,请留意)。
(四)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按第四点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同时按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维护:包括财务报表、资质信息、案例信息、纳税人类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维护。
(五)龙集采系统操作问题可查看网站“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为建行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
(二)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三)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四)我行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征集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原因解释。
(五)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咨询)
龙集采技术支持电话**********
财务会计部/采购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wangye1.jl@ccb.com
需求部门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0431-********
电子邮件:zoulijie.jl@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采购部
2024年10月15日
标签: 信用卡委外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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