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岸工程临时施工围堰项目用海公示

护岸工程临时施工围堰项目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7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 邮编:******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 邮编:******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 邮编:******

项目名称

拟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浙江台州湾海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护岸工程临时施工围堰项目

浙江台州湾海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三门县健跳镇六敖北塘外侧海域

其他工业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0.1304

86天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护岸工程临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