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办理流程

榆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办理流程

  按照《吉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榆树市残联开展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救助对象为有康复需求的0—6岁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

  一、康复训练类项目救助流程

  (一)申请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申请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残疾人证或具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监护人或委托人身份证。

  对于申请确实有困难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儿童福利院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代办申请事宜。

  2.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残联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权限如下:

  (1)吉林省户籍残疾儿童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残联申请。

  向户籍地残联提交申请材料的,户籍地残联负责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办理转介、备案手续。

  向居住地残联提交申请材料的,由居住地残联负责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申请材料扫描件、自主选择的机构名称等基本信息即时推送至申请救助儿童的户籍地残联;户籍地残联与监护人及康复机构取得联系,按照向户籍地提交申请材料的规定办理。

  (2)吉林省户籍且取得省外居住证的残疾儿童的申请受理。

  此类残疾儿童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康复,由户籍地残联协调居住地残联办理转介、结算手续。需儿童户籍地结算康复经费的,应与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及经费结算按户籍地标准和规定执行。

  (二)审核 、备案和转介

  市残联对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人自主选择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确认,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转介。

  (三)实施救助

  1.康复训练类项目的一个康复周期10个月/年度,其中年度指自残疾儿童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之日起向后推算的12个月之内。

  2.残疾儿童携申请材料原件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评估,确定康复训练(治疗)方案和课程。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7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标签: 残疾儿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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