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废钢铁销售招标
废旧物资废钢铁销售招标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招标
电子招标书
第一条、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商务部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乡
报价联系人:郑倩 电话:182*****513
看货联系人: 刘义 电话:139*****210
看货时间:工作日8-12点;14点-18点
第二条、招标项目名称:废钢铁(重废、中废、小废、破碎料、铁皮等)销售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废钢铁销售,现需采取电子招标竞价销售,贵方若有意于此,可予响应。
销售物资/标的物:
废钢铁(重废、中废、小废、破碎料、铁皮等) 数量:约800吨(实际重量以过磅为准)
报价方式(含税报价):
1、废钢铁材质、质量、大小不一,部分废钢铁需自行切割、清渣等,报价单位务必到现场实地勘查后报价;本次处理要以场地全部清收为目标。
2、按重量报价(按每吨多少单价进行报价)。
第四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4.1合格投标人:
4.1.1.投标人可以是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是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1.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4.1.3.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违法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4.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个人回收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指印;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参加招标公司名称及竞标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两人身份证件同时提供清晰有效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其他说明。
第五条、交货时间: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交付货款后,开始提货。
第六条、交货地点: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厂区。
第七条、报价应为含税(税率13%)自提价(所有车辆、人工、机械设备由投标方自行提供,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需及时对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堆放场地进行清理,不得影响生产,费用由投标方自理。投标方提供的车辆及机械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特种设备的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确保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人员进厂须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相应培训,遵守招标方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招标方有权进行考核。
第八条、投标人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评估,充分了解标的物后进行投标,投标人投标前应交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组成部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不响应邀标。招、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招标人在提交退款确认函后15个工作内按原付款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将款项退回;对中标后本招标书第十条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行为上不履行承诺义务的或合同签订后不支付货款进行提货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不返还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结算方式:先款(现汇)后货,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支付的货款后开始发货,发货中如货款不足时,中标方随时补进货款,每月根据实际发生过磅数量据实结算,招标方提供13%增值税发票。
第十条、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回收完毕,做到场地清收。
第十一条、投标人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参加招标公司名称及竞标项目,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两人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投标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要求准确填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身份证明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重要地方进行修改不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
3、投标文件逾期报送的;
4、串标或哄抬标价的。
第十三条、报送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截止日期:请于2024年 11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前按标书要求将投标人需提交的材料及报价函发至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邮箱:hjlyjhb@163.com。监督电话:085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时 30分北京时间(本次招标采取的是电子招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
第十四条、其它
1、本次招标为最终报价(仅报一次);
2、本次招标设有底价,底价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3、接受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有权对邀请招标书、投标资质等内容作出的调整及修改;
4、各应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条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提供文件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5、本招标项目由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中标方与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投标方需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时 30分前将参与投标的物资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方,账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乡布依族苗族乡
电 话: 0851-********
附件一:废旧物资(废钢铁)销售报价函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商务部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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