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水网防护及入淀水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3.建设单位: 保定市国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设备类别: 洒水车、挖掘机、货车、
二、 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洒水车、挖掘机、货车租赁
2、租赁期限:自2024 年11月9日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 2024年11月10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
3、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2、付款方式及要求:无预付款,按照施工进度付款;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含税,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检测费用。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熊泽辉 157*****611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保定市大水系建设项目——水网防护及入淀水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八: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无预付款,按照施工进度付款。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