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扎萨河段防洪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合作市扎萨河段防洪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作市扎萨河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段防洪治理项目已由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局以《甘南州水务局关于合作市扎萨河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段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卓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院内
2.2 工程规模:新建排洪渠280.00m(穿湖段170m,湖区出口下游110.00m), 达瓦湖区治理6500m2。
2.3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防洪治理项目施工中标金额的1.8%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9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并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准,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在兰州卓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一份。
注: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时前递交到兰州卓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时
开标地点:兰州卓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地 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联系人:王康
电 话:186*****686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卓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 号国贸大厦写字楼7楼
联系人:焦娟
电 话:139*****490
标签: 段防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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