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2次-报名中
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2次-报名中
保险责任:1、意外死亡≥10万元。2、意外伤残:意外伤残基础比例按照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作为基础比例。 (意外伤残与保险金给付比例,一级伤残,给付比例=100%;二级伤残,给付比例≥90%; 三级伤残,给付比例≥80%;四级伤残,给付比例≥70%; 五级伤残,给付比例≥60%;六级伤残,给付比例≥50%; 七级伤残,给付比例≥40%;八级伤残,给付比例≥30%; 九级伤残,给付比例≥20%;十级伤残,给付比例≥10%;)。3、疾病死亡≥5万元(因疾病身故即给付保险金)。4、意外医疗≥1万元(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5、重大疾病≥5万元 (重大疾病范围: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植物人状态、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冠心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非阿尔兹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胰腺移植、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溶血性链球菌性坏疽、克-雅氏病、丝虫病所致象皮肿。)经三甲以上医院(含三甲医院)明确诊断患以上疾病即给付保险金;6、疾病住院费用≥2万元:疾病医疗(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详细参数见附件
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1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鹤岗市公安局
: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07 11:35:51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12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1-07 08:35:51
采购编号:HLJGCYC180*****202********
采购单位:鹤岗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