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石化设备动力部、炼油二部、水务部、化工部报废废旧物资处置
高桥石化设备动力部、炼油二部、水务部、化工部报废废旧物资处置
招标(公开竞价)方案编号 | 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
招标(公开竞价)信息发布单位 |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公开竞价)业务名称 | 高桥石化报废废旧物资处置(********) |
项目编号 | 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
业务基本情况 | 高桥石化设备动力部、炼油二部、水务部、化工部,业务性质报废废旧物资处置。涉及废旧碳钢约482.5吨、450吨废空冷器、430吨废复合钢及一批废铁皮桶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
业务实施地 | 具体见附件2: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
业务计划实施日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
所需资质等条件 |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颁发); 3、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会员资格证书; 4、上海市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上海市公安局颁发); 5、经营状况(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销售业绩等); 6、经营能力(有2000㎡以上堆放场地、人员配备及自营运输设施、行车等吊装设备、切割设备等); 要求投标回收商提供并具备上述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资质,并在其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
业务联系人 | 纪光新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130*****779。Email:Jiguangxin.gqsh@sinopec.com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285号514室,****** |
投标(公开竞价响应)报名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15:00(参与方发出报名表邮件后请及时与联系人确认是否已收到报名表和相关资质资料及是否具备参与资质) |
报名响应方式 | 填写报名表(附件1公开竞价报名表)盖公司公章后扫描成PDF、JPG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
招标(公开竞价)文件获取办法 | 公开竞价文件见附件。 |
备注 | 招标(公开竞价)报名须知: 提交报名表时请附带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及相关业绩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业务联系人在投标(公开竞价响应)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内以邮件明确告知报名响应方是否具备参与本次公开竞价资质。收到招标(公开竞价)邀请可参与本次公开竞价。 |
附件1
公开竞价报名表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我公司响应参与贵公司谈判:
业务名称:高桥石化报废废旧物资处置(********)
公开竞价项目编号: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回收商公司名称:
回收商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Email:
回收商公司名称:(盖公司公章)
日期:
附件2 | ||||||||||||||||
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 ||||||||||||||||
申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12月23日 | ||||||||||||||||
序号 | 资产性质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材质 | 预估总重量(T) | 实物堆放地点 | 分包号 | ||||||||
1 | 非固定资产 | - | 加热炉辐射段箱体及罐 碱渣原料罐 稳定塔顶回流罐 | - | 碳钢 | 约482.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水务部碱渣-SBR | 第1包 | ||||||||
2 | 非固定资产 | - | 空冷管束 空冷箱体 换热器管束 | - | 碳钢 | 约45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2包 | ||||||||
3 | 非固定资产 | 闸阀 仪表控制阀 泵 电仪控制柜体及废铁皮 工艺管道及型钢 | 碳钢、铁 | 约43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3包 | ||||||||||
4 | 非固定资产 | 不锈钢风管及填料 | 不锈钢 | 约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4包 | ||||||||||
5 | 非固定资产 | 铁皮桶 | 30个 | 碳钢 | 炼油空压站 1#连续重整外操室旁 | 第5包 | ||||||||||
6 | 非固定资产 | 废旧滤筒 | 一批 | 碳钢 | 化工部丁苯装置现场 | 第6包 | ||||||||||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
公
开
竞
价
文
件
文件编号: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装备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第一部分公开竞价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装备中心,受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授权对高桥石化报废的物资(供需双方已确认的废旧物资),进行邀请公开竞价报价。现邀请合格方前来报价。
1.(公开竞价)编号: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2.货物情况:废旧物资
(1)谈判双方须进行现场交底和查验清楚,已清楚知悉具体的分包情况。
(2)分包情况如下:(详见附件2: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分包 | 材质组成 | 数量 | 交货地点 |
第1包(废碳钢罐包) | 碳钢 | 约482.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水务部碱渣-SBR |
第2包(废空冷片包) | 碳钢 | 约45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3包(检修废钢包) | 碳钢、铁 | 约43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4包(废不锈钢包) | 不锈钢 | 约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5包(废铁皮桶包) | 碳钢 | 30个 | 炼油空压站 1#连续重整外操室旁 |
第6包(漕泾滤筒包) | 碳钢 | 一批 | 化工部丁苯装置现场 |
声明:
(1)报废物资的发货工作,必须服从我方作业现场人员的指挥。
(2)具体各包的数量,以我方实际发货的磅码单(称重出厂)和数量(按批出厂)为准。
(3)我方已在正式谈判之前,组织报价方对以上分包的废旧物资进行了查验,由于查验不清所造成的损失,报价方承担责任。
3.交货地点:废旧物资现场
4.现场交底时间、地点、方式:2020年12月30日9:00(北京时间),浦东新区大同路1285号物资装备中心大楼门口集中,集中乘车现场交底。未带报名表原件、未带业务联系人的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的邮件截图。未上车和未在现场交底签名表上签名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开竞价。取消公开竞价资格。
报名参与公开竞价的回收商未根据物资装备中心统一安排,到现场查验看样的,将视作放弃本次的谈判。年内累计出现两次报名后不到现场查验看样的,暂停该回收商本年度的公开竞价资格。
5.谈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218号
6.投递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方式:现场投递。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回收商未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公开竞价的,将视作放弃本次的公开竞价。年内累计出现两次报名后不参加公开竞价,暂停该回收商本年度的公开竞价资格。
7.谈判时间、地点:2020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同路1218号。
8.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2月30日15:00前与物资装备中心联系。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大同路1285号
邮编:******
联系人:纪光新
电子邮件:jiguangxin.gqsh@sinopec.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第二部分公开竞价规范书
1. 公开竞价规范书中只包括堆场中废旧物资的单位报价、保证金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本次公开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银行本票(本市)或汇票(外省市)。保证金出票人必须与报价单位一致。
3. 保证金提交给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 用户名: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第三部分公开竞价须知
一、谈判文件的编写
1. 谈判文件的组成
(1) 商务文件:各个分包废旧物资以台、吨(或批)等单位价格报价;
(2) 公开竞价保证金:伍万元整。保证金出票人必须与报价单位一致;
(3) 商务文件必须密封。
2.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3:公开竞价报价表”
3.谈判报价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报价人必须获得本单位就该批废弃物资报价的授权,即法人授权委托书。
4.保证金
(1) 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提交(帐号等见报价邀请);
(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 未成交的报价方的保证金,将当场予以无息退还;
(4) 报价最高者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束后,我方给予无息返还。
5.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⑴报价方未能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⑵报价方未能执行谈判承诺或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报价方的责任和义务。
⑶非我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处理期限。
6.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字样;
(2) 报价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报价方代表签字;
(3) 除报价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报价文件的人签字;
(4) 电报、电话、传真、E-Mail等非现场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二、竞争性报价和谈判
1.竞争性报价
(1) 我方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报价方派代表参加;
(2) 谈判时,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价,唱正本“公开竞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我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2.谈判委员会
我方将根据处理废旧物资的特点组建谈判委员会,其成员由物资装备中心邀请公司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监督部、审计部及废旧物资申请部门等方面的专家和物资装备中心的代表组成。谈判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对报价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 开启谈判后,我方将组织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报价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2) 我方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 谈判原则及方法。
a对所有报价方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b谈判严格按照我方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c在谈判时将根据报价方的报价进行比较,列出每包报价由高到低的回收商名单作为作为成交方候选人(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谈判定论
1.谈判定论准则
(1) 各包独立谈判;
对于各包合同将授予其报价符合我文件要求、单位价格报价最高、资质符合要求的报价方。
a 对已纳入公司资源市场的报价方直接签订合同;
b 对首次成交的候选回收商实施资格复核,通过后签订合同,不通过则与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次高的成交方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谈判结果通知
(1) 谈判结束7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开竞价通知书》。
(2) 《公开竞价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授予合同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我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标的中的废旧物资数量予以酌情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出厂数量为准。
4.谈判结果保证金
(1) 谈判结果保证金用于我方为保护本次谈判免因受报价最高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 谈判结果保证金以报价最高方的报价保证金转换而来。
5.发生以下情况谈判结果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⑴报价最高方未能按《公开竞价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⑵报价最高方未能执行报价承诺或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报价方的责任和义务。
⑶非我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处理期限。
四、成交后作业须知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要求,按公开竞价要求的工作节点做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2.回收商和委托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进厂(具体见附件4:安全教育办理流程指南)。外来人员门禁卡、车辆通行证由回收商凭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到公司行政事务中心自行办理。
3.回收商进入废旧物资作业现场及堆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高桥石化HSSE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检查,同时负责现场清理工作。进场从事驾驶、起重吊装与指挥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从业资格证,并遵守相应特殊作业的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上岗。
4.回收商如需吊装、铲运作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重大吊装方案须经设备动力处审核和备案。
5.严禁回收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确有需要,由废旧物资所属部门组织实施。
6. 包装、装卸、运输等工作,由乙方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单位负担。
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商务条款)
一、总则
本合同的业务范围为本次我范围内废旧物资的买卖。
二、价格和期限
2.1本合同单位价格为:(不要填写)元/吨等,大写为:(不要填写)元/吨等。
2.2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我方原因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本合同单位价格是该包废旧物资的平均回收价格,不论该包具体废弃物资的实际回收价格或价值是多少,均以合同的单位价格和实际发货数量进行结算。
2.4乙方应于2021年5月30日之内完成本合同的废弃物资的提货工作(提货地点详见附件2: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指定帐户(见我邀请)上,按照实际中标单位价格,打入该包暂估吨位废弃物资的回收总价,高桥石化财务部在第一时间内确认资金到位后,乙方即可按提货约定或计划提货。当该帐户上的资金不足于继续提取废弃物资时,物资装备中心有权拒绝提货要求,此时,乙方应重新打入足够的资金,并在得到财务部资金到位的确认后,按我方的要求重新提货。如未能按时资金到位,我方视为乙方违约。
四、包装
4.1包装、装卸等工作,由乙方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单位负担。
4.2属于包装、运输工作不善造成被市容单位处罚的,由乙方单位自己负责。
4.3我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对于装车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检验
由于查验不清所造成乙方损失的,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证与索赔
6.1本合同的废弃物资处理中,乙方同意根据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的要求,先行回收低实际回收价值的废旧物资。
6.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废旧物资处理节点(订立合同时双方约定)回收有关的废旧物资。
6.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回收废弃物资,乙方应向我方支付延期回收违约金。合同标的金额大于50万元,按合同标的千分之一(每天)收取违约金;合同标的金额小于等于50万元,按500元/天(不满一天计一天)收取违约金。
6.4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双方的任何违约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均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6.5因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我方将有权根据其实际违约情况决定扣减乙方的中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足违约金支付时从预付货款中扣除。
七、诉讼
7.1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
1.甲乙双方均为中石化系统内的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
2.其余的则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8.1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组织各报价方召开的会议所形成的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8.2就本合同,双方应对有关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8.3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没有义务提供除公开竞价文件以外的任何与废旧物资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纸。
8.4乙方承诺,在已拥有该废旧物资的所有权,处理废旧物资时,不再注明或申明该废旧物资的具体来源。
8.5安全教育培训及违章考核
8.5.1乙方在我方废旧物资堆放现场原则上不得用火,特殊情况应向我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提出申请。
8.5.2我方的相关部门,对乙方向我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废旧物资的堆场派驻的所有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遵守我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8.5.3我方有权对在我方驻地有违章、违纪行为的乙方的相关人员依据我方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8.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7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修改、补充凡经本合同各方同意,并形成正式文件,都可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8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修改、终止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后才能生效。
8.9乙方单位承诺,按上海高桥石化有限公司的发货计划,安排提货。
8.10乙方按我方的进度要求完成回收废旧物资的同时完成清理现场工作。
附件1
公开竞价报名表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我公司响应参与贵公司公开竞价:
业务名称:高桥石化报废废旧物资处置(********)
公开竞价项目编号:物资装备中心【2020】-0051
回收商公司名称:
回收商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Email:
回收商公司名称:(盖公司公章)
日期:
附件2
附件2 | ||||||||||||||||
废旧物资处置交接明细表 | ||||||||||||||||
申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日期:2020年12月23日 | ||||||||||||||||
序号 | 资产性质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数量 | 材质 | 预估总重量(T) | 实物堆放地点 | 分包号 | ||||||||
1 | 非固定资产 | - | 加热炉辐射段箱体及罐 碱渣原料罐 稳定塔顶回流罐 | - | 碳钢 | 约482.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水务部碱渣-SBR | 第1包 | ||||||||
2 | 非固定资产 | - | 空冷管束 空冷箱体 换热器管束 | - | 碳钢 | 约45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2包 | ||||||||
3 | 非固定资产 | 闸阀 仪表控制阀 泵 电仪控制柜体及废铁皮 工艺管道及型钢 | 碳钢、铁 | 约43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3包 | ||||||||||
4 | 非固定资产 | 不锈钢风管及填料 | 不锈钢 | 约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4包 | ||||||||||
5 | 非固定资产 | 铁皮桶 | 30个 | 碳钢 | 炼油空压站 1#连续重整外操室旁 | 第5包 | ||||||||||
6 | 非固定资产 | 废旧滤筒 | 一批 | 碳钢 | 化工部丁苯装置 | 第6包 | ||||||||||
附件3公开竞价报价表
1.报价价格(编号:物资装备中心【2020】-0048)
报价方名称:____________
分包 | 大写报价(含税价格) | 小写报价(含税价格) | 提货期 | 交货地点 | ||||
第1包(废碳钢罐包) | 万仟佰拾元 (元/吨)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炼油添加剂堆场 水务部碱渣-SBR |
第2包(废空冷片包) | 万仟佰拾元 (元/吨)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3包(检修废钢包) | 万仟佰拾元 (元/吨)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4包(废不锈钢包) | 万仟佰拾元 (元/吨)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5包(废铁皮桶包) | 万仟佰拾元 (元/个)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炼油空压站 1#连续重整外操室旁 |
第6包(漕泾滤筒包) | 万仟佰拾元 (元/批) | 万 | 千 | 百 | 十 | 元 | 合同生效后至 2021年5月30日 | 化工部丁苯装置 |
2. 各包废旧物资组成:
分包 | 材质组成 | 预估数量(吨等单位) | 交货地点 |
第1包(非固定资产废碳钢包) | 碳钢 | 约482.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水务部碱渣-SBR |
第2包(非固定资产废铁皮包) | 碳钢 | 约45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3包(非固定资产废铝皮包) | 碳钢、铁 | 约430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4包(非固定资产废饮水机包) | 不锈钢 | 约5吨 | 炼油添加剂堆场 |
第5包(非固定资产橡胶管包) | 碳钢 | 30个 | 炼油空压站 1#连续重整外操室旁 |
第6包(非固定资产漕泾废铁皮包) | 碳钢 | 1批 | 化工部丁苯装置 |
报价承诺:(1)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我文件无任何异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3)按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发货计划,安排提货。报废物资的发货工作,必须服从我方现场人员的指挥。
(4)附件3中各包废旧物资组成所列材质和数量内容仅作投标参考,各分包实际材质和数量等数据,以现场交底为准。合同中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装车出厂数量作为最终结算数据。
(5)我方已在正式谈判之前,组织双方对以上分包的废旧物资进行了查验,由于查验不清所造成的损失,报价方承担责任。
(6)物资均是废旧物资不得再使用,若有违反,由报价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按我方的进度要求完成回收废旧物资的同时完成清理现场工作。
(8)包装、装卸、运输等工作,由乙方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单位负担。
报价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此表与法人授权书和报价保证金一起密封。
附件4
安全教育办理流程指南
1.填写“办理临时出入证人员申请表”、“承包商一级安全教育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安环处。特殊情况,60周岁以上人员另附“60周岁以上人员安全教育申请”。
注:“办理临时出入证人员申请表”写明新办和续办;携带有效HSSE协议、治安协议书、承包商员工职业健康承诺书(作业时间三个月以上需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办理临时出入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需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表新办一式六份、续办一式四份,承包商、安环处安全监督、职防、行政事务中心(保卫处)审核、办证、存档各一份。
2.接受安全教育(一般在职工培训中心),考试合格签订“HSE承诺书”。(考试卷和承诺书当年有效)。
3.安环处对教育情况审核签字,填写“承包商一级安全教育确认表”。
4.行政事务中心(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5.承包商携带“承包商一级安全教育确认表”、“HSE承诺书”到属地单位办理二级教育。
6.二级安全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在“承包商二级安全教育确认表”签名,负责二级安全教育的人员在“HSE承诺书”上签名,注明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7.三级教育由承包商组织实施。三级教育后,将“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确认表”盖章后交各属地单位备案。
本次处置废旧物资分为非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和固定资产废旧物资,根据资产属性、材质属性和处置区域不同,拟分为6个包处置,见下表:
分包 | 数量 | 金属总重(T) | 不锈钢重量(T) | 复合钢重量(T) | 碳钢重量(T) | 铜重量(T) | 处置单号 |
包1(废碳钢罐包) | / | 482.5 | / | / | 482.5 | / | 1791.1795 |
包2(废空冷片包) | / | 450 | / | / | 450 | / | 1791 |
包3(检修废钢包) | / | 430 | / | 430 | / | / | 1791 |
包4(废不锈钢包) | / | 5 | 5 | / | / | / | 1791 |
包5(废铁皮桶包) | 30个 | / | / | / | / | / | 1755,1787 |
包6(漕泾滤筒包) | 1批 | / | / | / | / | / | 1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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