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灭菌物品运输服务项目”的社会调研论证公告

关于我院“灭菌物品运输服务项目”的社会调研论证公告

各报价单位:广医三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运输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前社会调研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医三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运输服务项目

二、 项目需求:见附件。1. 报价单位应对所有的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 响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法人单位。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和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对项目的报价表(请按照附件报价表格式填写,每页加盖公章);

五、 本次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 本次论证不产生成交单位,仅作需求调研及市场情况调查。

七、 论证会时间: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8:00会议地点:广州荔湾区多宝路63号员工培训中心1号会议室请有意向参会的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17点前进行致电报名

联系人:伍工 020-********(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附件: 广医三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物品运输服务要求.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灭菌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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